李芬提供了落款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,文号为[2017]湘行申19号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。其内容显示,湖南省高院认为,李芬的再审申请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。湖南省高院裁定:本案指令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。
记者注意到,这些借贷合同分为“借条”和“收条”,上面有借款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,借款理由是“因个人短期消费需要资金”,而出借人也是个人。
《难忘2020,难忘每一个认真生活、闪闪发光的你》一部分人认为处罚太轻,在批评谴责之外,反而对其人肉搜索,曝光了该女子大量个人信息,并据此发表一些威胁乃至不堪入目的言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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